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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建设,是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秩序、遵循市场规则的必然要求。2004年是太原高新区“腾飞发展”年,制定和实施信用促进计划,对进一步提升高新区的对外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社会中介信用和个人信用为载体,以企业信用促进为重点,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的信用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高新区特色的信用征集、评价、共享以及信用管理、信用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的信用服务体系,显著改善信用环境,切实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打造信用高新品牌,促进高新区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思路 1、政府推动、创造环境、市场动作、加强监管。 2、总体规划、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稳步推进。 二、基本目标 总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以企业信用为主的信用体系框架、服务平台和运行机制,通过建立信用法规,健全信用制度,完善信用监管,切实强化政府信用,显著提升企业信用,初步构建个人信用,全面改善信用环节和信用状况,争取新优势,赢得新发展。 阶段目标:2004年为起步年,是整体工作的基础阶段。通过采集、整合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初步建立数据库和企业信用档案。首批对区内百家企业进行征信,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主要守约记录、相关经营情况等,并从中筛选出30家企业参加资信等级评估。分批组织200家企业进行信用培训,提高他们对信用的认知程度,端正对信用建设和促进的态度;以企业信用征集、评价为突破口,开展信用促进与担保扶持工作,培育、发展、引进信用中介,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促成3---5家企业与担保、风险投资公司合作,确保融资工作有实质性进展。 2005年为深化年,是信用促进的推广阶段,运作进入快车道。企业信用征集、评估、发布、管理等服务工作形成一定规模,向深度开发和延伸,信用报告、信用等级制全面推开,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政府扶持力度加大。担保、贷款与企业间交易合作业务稳步发展,企业信用能力提升,信用理念增强,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区内30%的企业进入采信网络,50家企业参与资信评估,300家企业接受信用培训,同时引导、带动一批优秀企业。在内部建立信用制度,形成会员机构---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升级的良性链接循环,参与信用建设和促进的企业将得到更多的扶持和更优惠的服务,企业互助担保和商业性担保,发展势头良好,吸引投资的鼓励政策不断推出,中小企业融资难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2006年为完善年,信用工作进入完善、引深阶段,这时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企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功能更趋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显著提高,道德建设成效明显,市场经济秩序更加规范有序。50%---80%区内企业参与征信,80---100家企业参与资信评级,半数已上企业接受信用培训,50---100家企业成为高新区信用促进会企业会员或达成加盟意向,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受到企业认可并得以推广。 三、具体措施 1、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法规 围绕规范信用秩序,惩治严重失信行为,参照《太原市推进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立足本区实际,制定、实施《信用高新建设实施方案》、《企业征信管理办法》、《企业资信评级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信用促进会会员企业管理办法》、《个人诚信制度管理办法》等基础性信用法规和制度体系,使前期启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总体设计、构筑框架,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方式,搞好制度建设,加快运作步伐。 2、组建信用建设基本体系 该体系由征收、评估、权威发布、科学管理、培训教育体系组成。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数据库,综合归集政府各部门及金融、担保、司法等机构的企业数据和信用信息。搭建信用信息基础平台,承担与政府网的联系与操作。每年筛选一批企业由国家级的资信评级中介机构进行征信和资信评级。依法披露、查询并定期公布企业信用状况,逐步实现动态、高效、全方位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 3、推进政府、企业、中介、个人信用建设 政府信用建设方面,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确保政令畅通和政务公开,重点抓好招商政策、融资政策的全面兑现。设立公开电话服务,健全政府信用工作投诉机制、协调机制和运作规则,减化审批程序,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企业信用建设方面,抓紧研究设立企业信用资讯网,着力推进企业诚信经营,推进企业依法纳税,抓好企业质量信用建设,规范企业信贷行为,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企业信用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企业经营行为的信用,如工商、税务、质监、金融、司法等有否不良记录;二是企业经营能力的信用,如企业资产质量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债权债务状况、企业管理及设施状况等。 社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方面,制定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注册资格、组织形式、法律责任和业务范围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调查、信用认证、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努力营造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1] [2] 下一页 |